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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護欄是設置在中央分隔帶開口處.為方便特種車輛(如交通事故處理車輛、急救車輛)在緊急情況下通行和一側道路施工封閉時臨時開啟放行的活動設施。移動護欄在正常情況下要求具有一定的隔離性能和防護性能,在臨時開放時應能快速、靈活地移動。
結構: 1、插拔式活動護欄由護欄片、反射體、預埋基礎等組成,其中護欄片由直管、彎管、立柱等鋼管構件焊接而成。插拔式活動護欄的每片長度應在2一2. 5m之間。基礎可采用預埋套管或抽換式立柱基礎,基礎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不得低于C20。插拔式活動護欄的基礎套管頂面高程應高出路面20mm左右,在套管周邊可設置混凝土斜坡。
2、充填式移動護欄由多塊護欄預制塊連接而成。護欄預制塊可采用塑料或玻璃鋼制作,斷面型式可采用F型或單坡型混凝土護欄的斷面型式,預制塊中空,可以充填水或細砂。充填式活動護欄預制塊的每塊長度不應小于2m,在兩端應設置便于護欄塊連接的接口。
用途: 1、高速公路的中央分隔帶開口處必須設置活動護欄。
2、設有中間帶的一級公路在禁止車輛掉頭的中央分隔帶開口處應設置活動護欄。
3、移動護欄應設置在中央分隔帶開口處的公路中心線位置,設置的長度應能有效封閉中央分隔帶開口。
4、移動護欄的設置高度應與中央分隔帶護欄的高度協調一致。移動護欄上部應設置輪廓標或反射體。設置反射體時,規格為4cm x 18cm,可由反光片或反光膜制作,反光等級應為二級以上,顏色和設置高度應與中央分隔帶輪廓標保持一致。